萍乡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

信息类别:通知公告   发布时间:2014-04-09 10:21:28 点击数:


各系(部)、中心、各部门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1〕9号)精神,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,按照《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12〕102号)、教高评中心函〔2013〕27号文的要求,我校将开展2012-2013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。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通知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契机,紧密结合学校实际,贯彻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的基本原则,以“促进经费投入,促进教学建设,促进管理规范,促进质量提高”为重点,精心组织,认真实施,推动学校办学条件、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上台阶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,加强教学基础建设,规范教学管理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努力实现学校发展目标与社会需要相符合,学校教学资源配置与发展目标相符合,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应用型培养目标相符合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1、确保数据真实、可靠、规范

为学校建设与发展以及评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,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教学质量自我评估、保障体系,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基本功能。因此,采集的数据要确保真实、客观,各部门务必按表格内涵说明填写,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,务必规范。

2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

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第一责任人要务必确保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部署周密、依据可靠、数据客观真实,要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。

3、数据采集与评建结合

我校已将数据采集作为学校评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以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》为导向,在采集数据的过程中查找不足,边查找边建设,边建设边提高,“硬件”、“软件”建设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,尤其要注重“软件”建设。

四、基本统计指标说明

统计时期:数据指标统计时期除特殊说明外,财务、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,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统计,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。

学年度:指2012-2013教育年度,即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。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。

自然年:指2012自然年度,即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

教职工年龄:教职工年龄以2012年9月1日满周岁计算。

五、组织机构

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,学校成立数据采集管理领导小组,下设管理办公室。

学校数据采集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:

组 长:刘明初   

副组长:邱建丁(常务) 程同顺 陈永秀

成 员:肖文福 荣联清 刘建明 阳咏梅 文正再 

陈 锋 李良松 苏 啸 李其森 史小力 

        邱仁根 朱红英 吴春晓 易逢荣 马春玲 

        彭 豪 向绍萍 黄绍斌 叶国许 谭晏瑞 

        吴文彬 肖俊宇 易志文 刘治跃 曾 方

数据采集管理办公室设在高教研究与评估所。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由下列同志组成。

主 任:邱建丁(兼)

副主任:易逢荣 易志文(常务)

成 员:何 晗 何根基 谢东胜 黎海玲 谢伟萍

曾 方 王 强 陈 丹 王永策 钟亦佳

        熊 福 何 知 万 强 刘江成 何 薇

舒 健 李国屏 戴 锋 昌学森 易 亮

钟 媛 王淼华   刘杰   黄婷

干 事:刘艳军

数据采集填报归口到相关业务管理部门。各相关处室、系(部)要成立采集工作小组,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。

六、工作进度安排

阶段

主要工作内容

2013年度数据采集时间点

第一阶段

准备填报

 

有关职能部门研讨学习,成立采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起草工作方案,制定《萍乡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》。

9月27日-10月9

召开学习、培训会,下发采集工作相关方案及分解表,部署填报准备工作相关事宜。

10月10日

第二阶段

正式填报

1.各系(部)、中心根据部门要求采集数据,主要负责人主持对数据注意审核,确认无误后,在数据采集项目审核书上签字,并在10月25日前向责任部门提交数据。

2.责任部门按学校数据材料报送要求与格式汇总、整理数据。

3.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对数据注意审核,确认无误后,在数据采集项目审核书上签字。

10月11-29日

第三阶段

数据提交

各责任部门在10月31日前向数据采集办公室提交数据材料:1.数据项表格;2.文档类材料;3.数据采集项目审核书;4.支撑材料及目录清单。

10月30- 31日

第四阶段

数据填报

数据采集办公室汇总、审核、验收数据表,并报请领导小组,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核后,正式登录教育部数据库进行填报。

11月1- 13日

第五阶段

数据输出存档及分析

数据库确认、打印、汇总存档,并对照合格评估方案,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。

11月14-15日

 

七、请各系(部)、中心、部门将本单位采集工作小组设置和信息员信息于2013年10月14日前报学校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