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评教、评学工作的通知

信息类别:通知公告   发布时间:2024-11-25 15:02:57 点击数:


关于开展2024半年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

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
评教、评学是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按照《萍乡学院学生评教制度》(萍学院高教字〔2017〕3号)及《萍乡学院教师评学制度》(萍学院高教字〔2017〕1号)文件要求,现决定开展本学期评教、评学工作。本次评教、评学仍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,学生评教可以按照所属学院安排进机房参评,也可利用电脑在寝室等地方完成。教师评学请教师自行利用其他终端完成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校成立此次评教、评学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
   长:吴代赦

长:易志文  贺晓梅  肖俊宇

网络技术:江峰  朱世根    

管理协调:肖    李存晰 刘艳军  

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为组长,辅导员、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。

二、参评人员

全体有课学生、全体专任教师。

三、评教、评学对象

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、本学期所有开课班级。

四、评教、评学安排

时间:122日-126日(第15周)。

五、操作步骤

1.学生评教

(1)首先打开360浏览器,输入网址jw.pxc.jx.cn/jsxsd/,加载出登录界面。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(初次登录时,会提示修改密码)。

(2)进入系统后,在首页的左侧找到【教学评级】菜单,点击进入。

(3)进入菜单后,找到【学生评价】菜单后会在右侧出现评教活动,点击【进入评价】,即可看到自己所需评教的课程,分别进去参加评教即可。

2.教师评学

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考评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进入评价提交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在评教期间安排人员值班,保证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。

2.教务处负责学生网上评教过程中教务管理系统出现的技术问题。

3.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安排人员协调、组织、管理。

4.各二级学院要动员学生参加此项工作,确保参评率。制定各教学班级的评教时间安排表,最迟1129日下午5:00前报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。(邮箱:1879604515@qq.com)。

5.二级学院辅导员应到场组织好本学院学生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内认真评教,并做到有序入场和退场,确保安全。

6.若有特殊原因未及时评教的学生请在机动时间126日鼎新楼一楼、三楼机房)自行安排


附件:评教时间安排表



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  教务处  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

202411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