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萍乡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

信息类别:通知公告   发布时间:2025-09-30 15:38:14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厅函〔2025〕25号)和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规划办函〔2025〕12号)精神,为了有效组织2025年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,保障教育统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及时性,现将我校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并按时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。

一、业务培训会

(一)时间:2025年10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14:10

(二)地点:至善楼第二会议室

(三)参会人员

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、团委、教务处(学位管理办公室)、科学研究处(学报编辑部)、招生就业处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(人民武装部)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、国际教育与交流中心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图书馆,体育学院分管领导及统计员

(四)参会须知

请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参会人员,填写《萍乡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信息表》(附件1),并于9月30日下午17:00前发至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办公室邮箱(pxxygpzx@163.com),联系电话:6684301;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、签到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9月30日前:各部门报送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员名单。

10月10日:召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。

10月11日-17日:各统计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完成数据采集、台账修改等工作,并将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的统计报表、数据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报送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,由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统一汇总录入至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直报系统。各统计单位应保管好相应数据、台账等原始记录。

10月17日-10月21日: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对各项数据进行检查校验,对接省教育厅并协调各统计部门处理各类逻辑、经验错误。

10月22日-10月26日: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将拟定的学校2025年教育统计报表呈送学校领导审阅,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并根据教育厅通知完成数据审核上报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(一)强化责任分工,确保工作落实。各统计部门应对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,并落实专人负责数据收集和填报,确保组织领导到位、人员落实到位、职责分工到位、数据统计到位。

(二)强化业务学习,提升工作能力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《萍乡学院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2),深刻理解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,增强工作责任意识,提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。

(三)强化工作纪律,明确工作流程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此次统计工作,秉持说实话、谋实事的工作原则,严格把关,提前解决各类实际问题,各项指标数据的填写要严格把关,上交学校的材料应由填报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审核后报送提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高教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(发展规划处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25年9月29日